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网上销售保险 保险行业的销售模式

网上销售保险 保险行业的销售模式

发布时间:2024-04-02 3:20:17

  1. 保险营销模式有哪些?特点是什么?
  2. 卖保险是一种什么样的销售模式
  3. 互联网保险的主要运行模式有哪些

一、保险营销模式有哪些?特点是什么?

一、在中国大陆,保险目前有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两种(不涉及再保险业务)。

社会保险由于低水平、广覆盖的主导思想,所以目前不存在营销模式的问题,但是在推广中有半强制的现象存在。如果是体制中人士,不参与可能存在诸多不便。

商业保险又可以分为财产保险和人寿保险两大块业务和公司类别。

财产保险公司多经营财产保险(主打业务是车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短期意外险等。由于客户投保期限短,流动迅速,所以业务营销以店铺经营和代理人单层次直销为主。由于交强险的存在,许多运输行业从业者也有兼业代理的现象。

人寿保险公司主要经营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医疗保险等。由于客户缴费时间较长,所以必须培养客户的忠诚度,所以以各种形象广告和代理人多层次直销为主。由于电子化、无纸化业务的推广,许多银行、金融行业从业者也有兼业代理的现象。

保险行业宣称到了变革的时候,针对营销中存在的问题,修正一直在进行,但是大的变革似乎还没有出现。

二、目前所知的保险营销模式有这几种:

1.代理人

2.电话销售(含呼出和呼入)

3.银行网点销售(银保)

4.电子商务(网上卖保险)

5.渠道销售

保险营销是指以保险为商品,以市场为中心,以满足被保险人需要为目的,实现保险企业目标的一系列整体活动。保险营销是以保险市场为起点和终点的活动,它的对象是目标市场的准保户。保险营销的目的是满足目标市场准保户的保险需求。保险营销的目标不仅是为了推销保险商品获得利润,还是为了提高保险企业在市场上的地位或占有率,在社会上树立良好的信誉。

二、卖保险是一种什么样的销售模式

就算不是也防不住有些人用传销的模式

保险公司和传销的管理模式有相似之处。

个人的展业(生存条件),都相似。

不同点:

销售的产品不同。(保险的产品是对消费者的一份保障,而传销销售的是物质产品---有的甚至产品都没有----光拉人头----老鼠会)

生存的条件不同:

保险公司是合法销售。

传销为现行的法规所禁止。

题外话:传销与直销也有区别。

直销是合法的,而传销是非法的。

首先,我不喜欢拿保险和传销作比较,既然有朋友问,那就来谈谈

1:从产品的角度,传销或直销产品大多质量不错,价格合理,但那只是温饱后的附加生活用品,对生活起锦上添花的作用.而保险是一种化解或转嫁风险的手段,没事的时候只当半强制的存钱,而一旦风险来临,则是对因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的补助,有时,这种补助是雪中送炭.保险的另一种功能是理财,该功能已越来越被一些小康或富裕家庭所采用,目前一下子向保险公司交几万几十万甚至几百万的即属此类.

2:从销售的角度,传销或直销系统不讲究业务员卖多少产品,他主要是鼓励业务员拉人,一般业务员本人都会用,下线人越多,产品销量越多,收入越多.所以传销或直销系统业务员只有金字塔顶上少数人收入高,一般业务员赚不到钱.而保险销售团队,虽然也拉人,但他是以销售为主的,不管一般业务员还是主管,都是销售员,

且往往主管的销售业绩更高,当然也有少数业务员的业绩高过主管的,业绩越高,收入越高.

3:从行业的角度,传销或直销只是整个日用品行业的冰山一角,他的产品可由其他非传销或直销产品替代;而保险是社会三大金融行业之一,已越来越受到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其产品特别是保障类产品具有不可替代性.

保险和传销的区别随着经济的发展,中国老百姓的保险意识日益强烈。但很多人仍对“死缠烂打”的保险代理人没什么好感,甚至有些人将“卖保险的”和搞传销的“老鼠会”等同起来。

的确,由于保险代理人的收入通常与销售业绩挂钩,再加上自身素质良莠不齐,很多人在对险种条款一知半解的情况下就登门推销,有人以夸大保险责任来欺骗投保人,甚至私吞客户保费的事件也不断发生。这些大大损害了保险业整体的美誉度,使很多人对保险代理人避而远之。

不过,事实上,保险公司的代理人与传销人员有着本质的区别。

保险代理与传销6点不同

1、对保险代理人和传销人员的要求不同现有的保险营销是国际上通行的展业方式,从业者必须经过严格的代理人资格培训和保监会组织的考试,方能取得代理人资格。传销表面上对从业者大多只有年满18岁的限制,培训缺乏系统性和管理要求都比较低,非法传销甚至向参加者进行灌输所谓“善意欺骗”的技巧。

2、销售产品不同保险是一种服务,是对未来的一种预期和保障,险种较多,条款内容也较为复杂,并且是根据市场的需求不断开发和创新。传销产品往往以保健品和日用消费品为主,较为简单。

3、保险和传销与客户的服务关系不同在保险代理人与保户签订保险合同时,才是保险的相应承诺和复杂的服务工作的开始,代理人一般都是极力向保户推销自己的产品。传销公司的实力和规模均有限,经营管理上也极不稳定,售后服务工作大多仅停留在买卖关系上,或根本没有能力提供售后服务工作。多数情况下,他们的主要目的是拉人入伙骗取钱财。

4、价格制定的不同保险的价格是保险企业制定,然后报经保监会审批通过后方可向市场推广,而传销产品价格则是由传销企业自己制定。

5、保险与传销的经营获利方式不同保险资金一方面要运用于向保户支付,另一方面主要是投资获利。由于国内保险公司资金运用比例和范围受到国家金融政策的限制,仅投资于银行存款,债券等少数领域,范围较窄。传销是以暴利敛财为目的,所出售的产品大多价格严重偏离其价值,真实的生产成本很低,利润是其成本的几倍之多。

6、销售增长模式不同保险的销售增长是由广大保险代理人努力推销完成的,而传销是以拉人头为手段,向参加者收取高额的入门费,依靠下线人数的增加来完成销售业绩的增长。

保险代理人管理谋变

完善保险代理人的管理体制,解决好他们的归宿问题,已成为近年来业界关注和探索的热点。已经有少数保险公司开始实行“职员制”,把部分优秀的代理人转为公司员工。

据了解,“职员制”销售模式中,所有通过考核的保险销售人员都将与公司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他们之间是雇主和员工的关系,销售人员和公司的内勤员工享受完全相同的待遇,例如社会保险、公积金及午餐补贴等福利。在工作期间,公司也可以更好地对销售员工进行系统性培训,并对销售人员的展业行为进行考核和监控。

虽然新的模式最终能否解决原有个人营销体制的矛盾,能否带动整个市场营销管理模式的变化,这需要时间的检验。但无论怎样,在个人营销模式仍将长时间占据市场主流的情况下,任何对渠道新型管理模式的尝试,业界都应予以关注支持。

另外,保险经纪公司的发展为保险代理人的出路找到更好的突破口。保险经纪公司的员工有内勤和外勤之分,外勤主要负责销售保险,但是他们与公司签订的是劳动合同而非代理合同,享有劳动法所规定的员工应有的权益。

想了解更多的保险知识,可以进入 >> “多保鱼讲保险”进行免费咨询!

三、互联网保险的主要运行模式有哪些

一、官方网站

指保险公司通过自建官网销售保险产品。目前已有超过60家保险公司开通了官网销售保险的功能。

实力较强的保险公司,如中国人寿、中国人保、平安保险等都会有自己的官方网站。

以中国人寿官网商城为例,官网上主要销售意外险、健康险、车险、家财险。购买流程包括选产品——算价格——填写投保信息——支付保费——下载电子保单或凭证几项内容,车险实现了保单寄送。保单服务及理赔全程实现了互联网服务。

优点:有助于保险公司品牌建设与推广。官网销售注重品牌效应,可以为具有品牌忠诚度的客户提供网上购买渠道,对产品的介绍较专业、集中、详细。

缺点:网站建设和维护的成本高,为了增加流量和获得广告投入,需要企业具有雄厚的资本;而且访问流量有限,客户无法横向对比,销量上无法保障。

二、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电子商务渠道)

指保险公司利用大型第三方电商平台,以店铺的形式组织销售保险产品。

比较有代表性的有淘宝网,目前已有多家保险公司进驻淘宝网平台开设旗舰店,集中售卖自己的保险产品。此外,像京东商城、网易、和讯等网站也开设了保险频道。

以淘宝网为例,淘宝“保险理财”服务板块,销售车险、意外险、健康险和家财险。每一类目下,又有保险公司、保障类型、保额、期限等子类目。每一种产品的购买页面,有“宝贝详情”和“成交记录”,便于客户对比产品和选择。还有在线客服,方便与商家直接联系。与一般的生活服务领域网购体验相似。

然而,对于每一款产品的介绍上,宣传语言传递出“物美价廉”、“性价比高”、“优惠折扣不容错过”、“快来投保吧”这种信号,对产品风险提示存在疏漏,误导的嫌疑较为明显,很难消除投保人疑虑。此外,保单服务和理赔服务仍需要线下完成,服务流程不完善。

优势:流量大,用户多;产品全,便于比较;销售成本降低;与目前互联网行业中多数生活服务领域的业务相似,购买体验好,为大众所普遍接受。

劣势:服务流程不完整,后续服务如理赔等仍需落地服务;存在销售误导性质的宣传,需要更到位的监管。

三、网络兼业代理

主要是以银行为代表的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在网络上实现的保险销售。通常银行会将投资、理财、保险类产品的销售集成到网络银行中。此外,还有一些网站也兼业销售保险产品,如旅行网、云网、福佑网等,这些网站多数仅销售短期意外保险或卡折式保单,产品种类较为单一。

优缺点:

以银行为代表的网络兼业代理,用户量有一定保障,产品比较丰富,可直接通过网银购买,付款安全便捷。但由于银行网站功能的设置多以银行主业为主,对保险销售不能投入更大精力,因此,受制于网络银行架构设置,保险用户体验可能不佳。

其他网络兼业代理平台,多数仅销售短期意外保险或卡折式保单,产品种类较为单一。

四、 专业中介代理

由保险专业经纪或代理公司建立的网络销售平台。

专业中介代理网站有中民保险网、优保网、慧择网、大童网等。

以慧择网为例,寿险、意外险、健康险、车险、家财险和企业险等险种涉猎全面。每一险种可以按照期限和保险金等进行筛选。用户评价给投保人提供了选择产品的参考。还有典型案例和购买提示,对产品的介绍和讲解比较专业、客观。每一产品页面上有黑色字体提示“投保险请您仔细阅读”一栏,包括产品条款、保险金赔付比例、索赔方式、特别约定、客户告知书,做到了保险要求的最大诚信原则,尽到了明确告知的义务。另外还有“同款产品不同计划”和“同款产品热销排行”,便于客户比较和选择。用户可以获得从投保到保单服务和报案理赔的一站式在线服务。

优点:其功能类似于保险超市,可以提供多家保险公司的产品和服务,种类丰富,产品对比和筛选起来比较方便,咨询也更为便捷,用户在这里可以得到全面的一站式在线服务,相对而言专业化程度较高。

缺点:这一渠道尚未发展形成规模,广大消费者目前接受度低,主动寻找专业中介机构网站购买保险的欲望不高,因此受众面较窄。

五、专业互联网保险公司

2013 年,国内首家专业互联网保险公司众安财产保险公司设立,通过“众安在线”开展专业网络保险销售。主要经营与互联网交易直接相关的企业或家庭财产保险、货运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证保险、短期健康或意外伤害保险;上述业务的再保险分出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优势:

腾讯和阿里为众安保险提供了强大的渠道资源。作为中国最大的电商阿里巴巴,它拥有的大量客户涵盖了企业和个人,这些客户不但能成为互联网保险产品的消费者,而且阿里还掌握着大量客户群的信用水平和交易记录,这成为众安保险研发新产品的重要资料库。同时,阿里集团旗下支付宝拥有庞大的用户群,能够为客户提供即时消费、安全支付的保证,使得客户在购买保险产品的同时,保证支付的安全性。腾讯拥有大量的个人用户基础的同时,还有丰富的媒体资源和营销渠道。

中国平安专业于发掘保险产品市场需求、保险产品设计、保险费率厘定、保险产品定价、保险准备金提取,旗下庞大的开发、精算、销售及理赔团队,可为“众安保险”产品供应提供强大保障。

不足:目前产品较为单一,待创新。

在公司成立后不久推出的众乐宝是众安保险的第一款保证金产品。2014年3月,以保代费的“参聚险”新鲜出炉,它是众安保险为聚划算商家定制的,帮助商家释放占用的保证金,缓解互联网商家资金压力,与众乐宝有异曲同工之妙。以下是众安在线的产品:

在众安在线的产品中目前只有众乐宝和参聚险是互联网创新产品,可见其产品创新有限。

六、保险信息类网站

一些信息类网站通过导航功能给保险销售者和购买者提供一个沟通和交易的平台,如中国保险网、易保网保险广场、生命天空保险中间站等。

通过行业的优势代理销售,通过广告和引流的作用,能够吸引到海量的访问量。这些网站自身并不销售保险产品,只展示或对比产品,通常用户点击购买后,页面将自动跳转链接到保险公司网站,实际购买行为并未发生在原网站中,基本上不具有网上交易和购买的特点。因此,不能算作真正意义上的保险电子商务网站。

七、移动互联网新兴销售渠道

目前,以国华人寿为代表的众多保险公司已经在移动应用上推出微信商城,可实现微信投保、支付、在线客服、产品展示、查询等功能。泰康的“微互助”、阳关保险的“摇钱术”和“爱升级”、太保的“救生圈”、幸福人寿推出的微信公众号“幸福产品在线”、安邦保险联合微商城,还有2014 年初,泰康人寿推出用微信购买“春运保险”。

相较传统的销售渠道,移动互联保险具有便捷、时间碎片化、用户体验优先等特点;在产品研发上会更加贴近客户需求,凸显个性化特色。

保险电子商务目前的主要模式:

1 b2c:

1.1 保险公司官网直销 eg.中国平安、泰康在线、中国人保……

1.2 保险中介直营超市 eg.中民、慧择、新一站、大童……

1.3 渠道保险平台 eg.携程、去哪儿、磨坊、绿野……

1.4 大流量平台 eg.苏宁、网易、腾讯(qq、财付通)……

1.6 企业客户平台 eg.江泰、扬子江……

2 b2b2c: eg.淘宝

3 b2b: eg.e家保险、700度……

4 预约分单: eg.向日葵、大家保、和讯放心保……

5 保险比价: eg.靠谱保、富脑袋

这个也得要不断更新,例如其中有至少两家,就已经在进行业务模式上的转型了,但是我还没有给他们重新归类,先观察一段再说。